还记得今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刚刚施行的时候有个网站上曾经做过“谁将会第一个被反垄断起诉?”的投票,其中电信行业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都有备选。
电信业里很多“霸王行径”让很多人深受其苦。因为每个人都离不开通讯服务,尤其是移动通讯服务,有的人会因为不合理的“霸王行径”周旋于各家运营商之间“委曲求用”,有的人可能会较真一些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争取自己的权益。
如今中国电信业重组已经启动,原中联通G网业务与原中网通合并,组成新中国联通。我们就来聊聊可以对新中国联通的移动通讯服务中的“霸王行径”提起反垄断诉讼吗?
提到反垄断诉讼可能很多人都会先想到那些“霸王行径”算不算是欺负人的垄断行为?“霸王行径”够不够资格被戴上垄断行为的帽子?可不知道有没有用户仔细查阅过《反垄断法》的条款规定。前段时间发现自己北京联通手机号的话费帐户余额被冻结,不能使用。结果打客服、翻SIM卡说明书才发现一个条款,北京联通手机号话费帐户有个“话费使用有效期”的规定,你所充值到你手机号里的一定话费金额要按照对应的一定时间内消费完。如果未消费完余额将被冻结,进入90天充值期,(90天充值期内话费余额不能使用,不能拨打电话、发送短信。)你要再充值一定金额,并再按照相对应的一定期限内将充值跟原有余额再消费完才能可以。
如果90天充值期内还不充值就会进入30天的锁定期,期间不能使用任何业务,只能到营业厅去人工充值开通,帐户话费还是再按照之前的“话费使用有效期”的规定消费完。如这30天你还不充值,则会收回你的手机号码,帐户话费余额不会返还用户。我这段时间在外地,每月只消费北京联通新势力的十元短信套餐费,如果按照它的要求不断充值,我的话费帐户余额只会越积越多,然后再被冻结不能使用,最后被收号昧钱。就此我特别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反垄断法》。
垄断行为要有一个前提,就是“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中国有6亿多手机用户,其中5亿多是中移动用户,只有1亿多是中联通用户,如果你想起诉中移动的“霸王行径”行业垄断说的过去,中移动的市场份额超过了二分之一。而中联通的手机用户数量却不够市场份额的二分之一,如果我们想用《反垄断法》对中联通的“霸王行径”进行反垄断诉讼可行吗?按照相关法规,中联通市场份额根本就算不上有行业的市场支配地位,那它的“霸王行径”又何来垄断呢?
只有感叹一句无奈,打完剩下的话费咱换中移动的用。中移动的市场份额超过二分之一具有行业支配地位了吧?那咱可以告它垄断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