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华映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股票中进入司法拍卖/变卖程序的153,000,000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5.53%)及129,600,000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4.69%)均因无人报名竞拍而致变卖不成。
其中153,000,000股已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执行裁定书 [(2019)闽01执963号之二],将华映百慕大名下持有的华映科技股票153,000,000股,作价3.366亿元,交付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抵偿债务,上述股票的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利自本裁定书送达渤海信托时起转移。
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子信息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华映科技566,233,534股股份(占华映科技总股本20.47%),成为华映科技第一大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和华映科技的实际情况,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实现对华映科技的控制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程序。
2020年7月30日,华映科技收到股东福建电子信息集团通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受理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提交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文件,并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立案通知书》(反垄断立案[2020]253 号),对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收购华映科技股权案予以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