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项目年产100t光纤芯棒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05年1月19日获得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苏环建[2005]64号)。但该公司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在原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其原设计方案进行了技改扩建,工艺和产能规模均发生了变化,工艺技术有所升级,产品质量有所提高,原有项目在建设中已进行技改扩建,本项目建设内容即为该公司实际建设情况。目前本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t光纤芯棒技改扩建项目在公司已征地块内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33140m2,项目位于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内,东靠九龙北路,北面为古塘路,西与巨丰电子公司相连,南为瓜泾港。项目投资来源公司募集资金,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年工作日250d,每天工作3班,每班工作8h,年工作时间6000h;员工人数为60人,无新增人员,拟投产日期为2010年1月。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物影响
本项目光纤芯棒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中含有较高浓度的SiO2粉尘、Cl2及HCl气体。
根据预测可知,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1#排气筒排放的PM10、HCl、Cl2、氟化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5.93E-05mg/m3、0.002046mg/m3、0.0001779mg/m3、1.80E-06mg/m3,相应占标率分别为0.013%、4.09%、0.178%、0.009%,1#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其相应标准的10%。1#排气筒污染物最大浓度出现距离为668m。
本项目2#排气筒排放的HCl和氟化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01872mg/m3、0.00117mg/m3,相应占标率分别为0.374%、5.85%, 2#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其相应标准的10%。2#排气筒污染物最大浓度出现距离为238m。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HCl和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01936mg/m3、0.001139mg/m3,相应占标率分别为0.39%、5.7%,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其相应标准的10%。
有组织污染物和无组织污染物对敏感点的叠加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PM10、HCl、Cl2和氟化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
(2)水污染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来自沉积工序废水和酸碱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氟离子,本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吴江污水处理厂,吴江污水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柳胥港。
吴江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为85000t/d。其中三期日处理污水能力为50000t/d,目前已经接纳了20000t/d,剩余量为30000t/d,本项目产生的废污水仅占吴江污水处理厂剩余日处理能力的0.1%,且经过厂内预处理后均能保证本项目废污水达标排放,不会对污水厂产生冲击影响,对柳胥港产生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的污水在吴江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内,目前污水管网已经铺设到位,项目污水可以接入区域管网。
对水环境的影响引用吴江污水厂三期扩建(已于2009年8月底正式投入运行)工程环评结论:“本项目污水经深度处理实施回用后,在结合综合调水措施的前提下,在考虑河道生态修复措施和不考虑河道生态修复措施两种情况下,纳污水体柳胥港将呈现局部污染物浓度升高,而七里港、西塘河水质将得到明显的改善。其原因主要是现有排放至吴江市区河道的废水由分散排放改为集中排放,取消了众多的分散排污口,同时COD、NH3-N、TP的排污总量均有所减少”;“三期工程投入运行后,在对全厂处理的废水采用深度处理措施后作为景观用水回用,将现有生活污水的分散直接排放改为经处理后集中回用,虽对纳污水体柳胥港的水质有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对七里港、西塘河水等吴江市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极为有利”。
(3)噪声影响
本项目车床、空压机、泵等均布置在车间内,室外的公辅工程设备采取了降噪措施,如风机安装隔声罩、风口安装消声器等,平面布局合理,且厂界四周都有绿化消声,预测得到的厂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治理方案
本项目沉积工艺废气采用“两级水洗塔+碱吸收塔+电极除尘塔”处理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最终去除率为粉尘99.6%、HCl 99.1%、Cl2 92.5%、氟化物98.4%,处理后由3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酸洗废气主要来源于盐酸和氢氟酸酸洗工序产生的HCl、氟化物酸雾,采取“两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工艺处理。酸洗废气处理装置对酸性废气HCl和氟化物处理效率均是94%,废气经达标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可稳定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方案
本项目沉积工序废水采用“混合+还原反应+絮凝、混凝沉淀+中和”的处理工艺,酸碱废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工艺,沉积工序废水和酸洗废水经过各自的预处理系统后,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接管标准,与生活污水混合一并通过厂排口接入吴江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最终排入柳胥港,方案可行。
(3)噪声治理方案
噪声污染防治主要从设备的选型、噪声源的合理布置等方面考虑,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按照规范进行安装;
将高噪设备如空压机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并采取减振措施,在空压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转动设备与管道之间采用软管连接;
对风机加装消声器;泵类等安装橡胶减振垫或减振器,噪声较强的设备设隔音罩,操作岗位设隔音室;
合理布局,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
在办公区与生产区设置绿化隔离带。采取以上防噪措施后,厂内设备运行噪声不会对厂界造成明显影响,在厂界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治理方案
本项目固废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包括酸洗废液、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玻璃纤维、废包装材料等,玻璃纤维主要成份为SiO2,可外售;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所有固体废弃物采取专业收集和处理,处理处置方式安全可靠,可以做到“零”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符合总规和产业规划要求,布局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影响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适应环境功能级别,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项目能得到公众的支持。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具有环境可行性。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企业和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2010.1.8),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环评单位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环评单位:苏州科技学院
联系电话:0512-68026617 传 真:0512-68026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