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1 13:23

从整治网络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看互联网文化监管之路

目前,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中,关闭违法违规网站的力度不断加大。至1月19日,已关闭违法违规网站726家。这些被曝光的网站涉及网络社区、搜索引擎、图片视频等多个种类,其中还不乏网民熟知的大型新闻类门户网站。这样的治理力度,足以显示出相关管理部门净化网络环境的决心。有关负责人强调,将继续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对顶风作案的企业和个人严惩不贷。在广大网民一片叫好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有一些网站竟然听而不闻,摆出一副消极对抗的姿态,这一方面是侥幸心理在作怪,另一方面则是受更强大的商业利益的驱动。淫秽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尤其对于青少年儿童网民存在巨大的危害,因此我们在积极支持配合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同时,更应该为我们网络文化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有效监管深入思考。

保护青少年是整治低俗的现实课题

网络管理是一项世界性课题。目前,网上低俗暴力和淫秽内容已经成为一种公害。它不但严重破坏良好的网络环境,而且像洪水猛兽般吞噬着一批又一批青少年的精神,使很多少年出现“早熟”等现象,导致犯罪年龄下移。如今,中学生异性之间的过分亲密现象已经呈公开化苗头。不久前有报道说,德国一个6岁小男孩携7岁女孩,并带女孩5岁的妹妹准备到非洲成婚。当然,这只是极个别例子,但是网络对未成年人的严重毒害不容忽视,并已经引起了社会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低俗很难消失,因为人性有低俗的基因,媒体是人体的延伸,当然也是人性的延伸,人在,媒体在,低俗就在。不过有一点应该成为共识:青少年不同于成人,应该得到社会保护使其不受不良信息的侵害,整治网络低俗之风,其最现实最紧迫的课题就是净化青少年的上网环境。

近年来,社会各界加强对青少年网络保护的呼声不断高涨。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律师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名为《尽快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净化网络空间》的提案。“现实的状况是所有未满18岁的少年儿童都可以进入含有性挑逗、性诱惑以及血腥暴力的栏目里,观赏那些提供给成年人的图片、文字,甚至可以无限制地进入任何网络交友网站,下载暴力游戏等。”对于网络不良文化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刘红宇表现出极大忧虑。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助理研究员陈晨表示,青少年由于认知度有限,容易盲目信任来自于互联网的不良信息或诱导信息,将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如何有效地对互联网进行监管,让青少年远离网络低俗之风?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夏倩芳认为,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等互联网发达国家的经验,对网站运营商制定严格的规定,设置不同的权限。按照美国等互联网发达国家的经验,为了让青少年远离媒体中的暴力、黄色内容,这些国家对网站运营商制定了严格的规定,要求网站对一些暴力和涉黄内容设置浏览权限,以便让儿童和青少年无法轻易接触到这些内容。

规范整治隐含在低俗之后的利益链条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低俗之风也在暗地里萌动,低俗之风从小网站开始出现,时至今日,已经渗入GOOGLE、BAIDU、新浪、搜狐这样的大网站。为何网络低俗之风能得以成长、壮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在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利益链”。大家都知道,现在的中国互联网站的运营模式基本是:广告投放方对网站流量提出要求——网站对栏目流量提出要求——栏目对编辑提出流量要求——编辑从网民处谋求流量,这样的一个模式,使得流量成了一家网站的生命线。广告商主要选择具有一定浏览量和点击率的网站进行投放,一些网站就以此为标准,在吸引眼球方面做文章,甚至为了提高流量、争取广告,主动迎合少部分人追逐低俗信息的要求,增加低俗内容的制作、传播。网络低俗的利益链就此建立,网络低俗之风也由此形成。部分网民对于低俗信息的阅读需求与网站因为经营需要产生的流量需求产生了共鸣,网络低俗的“利益链”就此建立,并在不断发展中越来越稳固、越来越壮大,所以才有了今日门户网站的沦陷。因此,有专家指出,整治网络低俗,除了靠网站的自律、网民的自觉外,更需要加强对网络广告的投放管理来控制网站内容,断绝低俗信息的生存空间。

最直接、最治根的办法,自然是加强网民本身的自律意识,从根本上消除对于网络低俗信息的市场需求,没有了市场的需求,网站也就不会有制作、传播低俗信息的动力,自然也就不会有低俗之风的泛滥。但是,复杂的人性和各人道德水准、自控能力的高低不同让这样的想法实现难度很大。有专家指出,当前比较现实、可行的方法是通过加强对于网站内容的直接管理,通过加强对网络广告的投放、发布的管理来断绝低俗信息的生存空间。政府加强日常对于低俗信息的清理、打击固然有效,但这依旧是治标不治本。要想促使网站不敢擅越雷池,就得抓住它们的市场生存根本——网络广告。试想,如果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商家不得在存有、发布低俗信息的网站投放网络广告,网站还敢做低俗信息吗?在网站的生存和部分流量的损失面前,网站还是知道轻重的。若能切实铺开这样的政策,相信其效果会远比单纯的清理、打击要大得多,网站的主动性也会高得多,整个互联网的大环境也才能真正清新起来。

加快网络立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我们看到,近年来网络环境整治行动几乎年年都在进行,但基本上都是采取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力量打击的方式。正是这种“一股风”式的治理方式,让一些网站有了“心理预期”,能熬就熬、能撑就撑。有的干脆暂避“墙角”,和管理部门打起了“游击战”,等到“风头”一过,这些网站便通过改头换面、巧立名目,把形形色色的不良信息又重新抬了出来。于是网络低俗之风屡治不绝,非法现象屡打不尽。因此,治理网络低俗之风,必须打“持久战”,建立长效的监督、治理机制,在每一个环节筑牢堤防,这样才能彻底清除这类网站的“幸存”空间。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加快立法进程,构建法制化的网络文化管理机制。国新办副主任蔡名照说,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要建立长效机制,把清理整治网上低俗之风集中行动转向经常化。

据了解,我国在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中都有禁止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相关规定。这方面直接和间接的中央级规范性文件共有20多个,地方性的就更多了。

专家指出,尽管如此,网络的迅猛发展仍给互联网管理带来了新的难题:一是法律法规的体系性不够,个别处存在不一致现象;低位阶规范过多,高位阶法律偏少;对色情、低俗的执法解释不明确,相关公众理解不统一。二是执法资源不足,执法协调不够,执法速度不快,执法成本过高,执法的技术手段还落后于网络传播手段的发展。三是网络违法犯罪的成本过低,信誉体系和追责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法律惩慑和预防效果还没有体现。四是网络环境下的法文化和“法秩序”还没有培养起来,网民普遍法律意识淡漠,对个人网络行为的法律性质认识模糊,部分网民道德约束力不强,违反社区自律规范的现象较多。

有关专家建议,要真正解决互联网低俗之风泛滥,建立网络文化监管的长效机制,一要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网络文明规范和长效机制,减少模糊地带,明确什么不能发、什么不能传,让他们没有擦边球可打。二要严格处罚标准,树立惩罚权威。现在很多是以罚为主,再重点儿就是暂时关闭栏目,但很多网站对比并不在乎,罚完再犯的情况屡有发生。这就需要探讨新的处罚手段,让违反规定的网站知道“疼”,感到“怕”。三要建立和完善网民举报制度。比如设立有奖举报,给提供信息者以一定的物质奖励,让广大网民参与到打击网络色情的行动中来,使违规、违法网站被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减少影响和毒害。

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的强制执行规定,只能通过监管者发布通知、公告进行提醒。专家指出,清理低俗信息、打击违法网站,还需要出台法律法规,凡是存在制作或散播低俗信息的网站,广告投放将受到限制甚至禁止,就会动摇其立身之本。除了广告投放,还可以在风险投资、上市政策等方面出台相应的限制性规定。此类长效举措有助于从根本上引导网站主动自律,净化网络环境。


 

作者:洪黎明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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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论 更新于:2025-12-19 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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