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各类移动增值业务层出不穷,在主流移动增值业务迅速发展的同时,手机广告、手机电视、二维码等新业务也在不断推陈出新,手机音乐、移动搜索、移动支付、手机电视,更是移动增值市场的亮点所在,通过他们在市场表现、产业链成熟度、业务优势等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对比,我们对四类业务未来的发展潜力进行定性的判断。
从市场规模方面看,目前手机音乐业务的发展远远超过其余三类业务。2006年手机音乐市场规模达到41亿元,预计2009年将达到85亿元。
通过四类业务对比,手机音乐业务的产业链发展最为成熟,其余依次为移动搜索、手机电视和移动支付。手机音乐受产业政策影响程度较小,盈利模式较为成熟,消费者认知度也较高,因此,在最终评定中手机音乐的产业链成熟度最高。移动搜索业务受产业政策影响较小,具有一定的消费者认知度,但盈利模式尚不明晰,在比较的四类业务中产业链成熟度位居第二。手机电视业务受政策影响较大,盈利模式不明确,但消费者认知程度较高,产业链成熟度在比较的四类业务中位居第三。移动支付业务消费者认知度较低,受产业政策影响,盈利模式也有待完善,产业链成熟度在比较的四类业务中位居第四。
手机电视受政策影响最大
从受产业政策的影响情况看,手机电视受影响最大。目前手机电视业务面临的最大问题在管制方面。因为各国在广播和通信领域一般都有不同的要求,也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来管理,并对相应领域的企业有着严格的限制。移动通信公司想涉足电视领域的话,必然需要首先解决这个问题。在我国国家广电总局对手机电视的政策尚未出台,具体操作还无法可依。目前,国内打算做手机电视节目供应商的企业很多,从理论上说,具有一定的影视节目代理或者发行经验和资源的企业,都有可能进入这个市场。但目前广电总局对手机电视业务牌照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截至目前共发放了6张牌照,获得牌照的企业都是上海文广、央视国际、南方广电传媒以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拥有强大内容资源的广电系统企业,电信运营商尚未获得牌照。此外,内容版权问题也是制约手机电视发展的主要因素。
银行和电信运营商相互博弈,移动支付市场准入等管制政策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成为左右该业务发展的关键。随着移动支付业务的范围的不断扩展,以中国移动的“手机钱包”业务为例,目前“手机钱包”业务在缴费、购物和理财三个方面进行突破,实现了包括查缴手机话费、手机话费充值、个人账务查询、购买彩票、手机订报、购买IP卡、手机捐款、远程教育、手机投保、公共事业缴费等多项功能。在运营商不断强化地位的同时,银行方面的危机感则不断升级。2005年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两点:一是包括电子支付平台在内的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理应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轨道。二是央行将以牌照的形式提高企业进入这一行业的门槛,对于已经存在的企业,第一批牌照发放后如不能成功持有牌照,就将面临被整合或收购的危险。一方面是提供现代通信网络和广大用户资源的运营商,另一方面是掌握金融基础渠道和政策“尚方宝剑”的金融机构,在两者的博弈过程中移动支付业务产业链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手机音乐消费者认知度最高
从消费者认知情况看,手机音乐的消费者认知度较高。因为CRBT业务作为手机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前期发展阶段已经为广大消费者接受,市场基础较好。消费者对移动支付业务认知度较低,这主要和消费习惯和目前的消费体验有关。目前手机支付目前在我国主要还是购买一些非实物的虚拟消费品,比如游戏点卡、软件、网上娱乐服务等;也有一些人通过手机银行进行额度更大一些的支付,如购买数码产品,票务预订等。消费者使用手机支付一般是通过短信、WAP,但短信有支付额度的限制,因此很多消费无法通过短信支付完成;而手机银行要专门开通,操作也较为复杂,所以用户的体验还不是很好,因此当前手机支付业务最大的制约因素是消费者的习惯。移动搜索和手机电视业务对消费者来说只是业务呈现方式的不同,搜索和电视业务已经是非常大众化的业务了。
手机音乐盈利模式最成熟
从盈利模式看,手机音乐依然在对比的四类业务中最为成熟。手机音乐是CRBT业务在更高层次上的延伸,产业链参与者的地位和作用较为明确,盈利模式最为成熟。
移动搜索目前按搜索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短信搜索和WAP搜索。通过短信方式搜索盈利主要是服务商通过与移动运营商的合作,分成短信查询费用来获得利润,也可向用户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盈利方式比较明晰。
通过移动终端搜索WAP站点的模式和Internet搜索的盈利模式很相似,毕竟用户主要访问的WAP站大多数是免费的,所以移动搜索引擎一般也是免费的,移动搜索提供商主要通过广告发布及竞价排名等方式获利。但由于目前的移动搜索市场尚未成熟,沿用传统的互联网搜索市场的盈利模式并不能保证有足够的盈利。另外,目前手机屏幕小,搜索如果还像传统网络搜索放置广告的话,会使得屏幕信息杂乱,影响使用体验。因此,移动搜索的盈利模式还有待探索。
虽然手机电视有不同的提供模式,但盈利模式都不成熟。北京目前开通的DAB(数字音频广播)手机电视业务,由北京广播电台下属的北京悦龙负责运营。由于DAB数字音频广播信号是通过中央电视塔直接发射的,因此拥有设备的用户将不会为收看收听节目付费。虽然手机电视的免费开播对于普通市民是个好消息,但用电视信号塔发送信号意味着需在各个开通地区投入资金建设基站,再加上技术使用费,成本较高,对于最终想实现盈利的企业来说并不是长久之计。对于运营商主导的手机电视模式,习惯了免费看电视的消费者是否愿意为其付费还是一个未知数。
移动支付最具业务优势
在对比的四类业务中,移动支付业务优势最强。从资费结构和资费水平看,手机电视的资费水平较高,是影响其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其次是手机音乐,在业务提供过程中运营商为获得独特的内容资源需要支付巨额的版权费,为了弥补成本并获得利润其资费水平将会提高。移动支付和移动搜索由于实现方式具有多样性,可以通过WAP、SMS、MMS等,而且收入来源除终端消费者外还包括企业、广告收入等,因此这两种业务的资费水平不会超出消费者预期。从终端发展情况看,手机电视终端价格较高,也是制约该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手机音乐受终端存储容量、播放质量等方面的制约。而移动搜索也存在数据格式统一、手机适配等问题。
通过市场表现力、产业链成熟度和业务优势三方面的综合对比,得出以下结论:
凭借较为成熟的产业链环境和鲜明的业务优势,手机音乐业务将迅速发展,市场表现良好,因此在比较的四类热点业务中发展潜力最大。
移动搜索业务具有较好的产业链形成基础,自身业务优势将充分发挥,预计在收入规模和用户规模方面将获得长足发展,在对比的四类业务中发展潜力仅次于手机音乐,位居第二。
由于消费习惯和消费环境的限制以及产业政策的不确定性产业链成熟度较低,市场表现方面移动支付业务仍将维持缓慢发展态势,短期内不会有突破,虽然业务优势较强,但未来发展潜力比较中移动支付业务位居第三。
资费和终端仍将是制约手机电视发展的关键因素,加上产业政策的不确定性,预期到2009年市场表现不会有实质性突破,在发展潜力比较中位居末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