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7-23 13:35

电信服务行业:行业竞争格局失衡 看好中国电信[图]

投资提示

我们看好中电信、看空中移动,期待联通尽早改变其过高的3G 资费。目前移动数据在中国增长缓慢,主要因为无线数据定价过高;而语音、短信资费又受到高结算费和禁止网内外差别定价的保护;“数据替代语音”的趋势被减缓了。小运营商起初幻想“撇奶油、把数据当金子卖”;但在中国大众消费能力有限、在没有市场份额限制下中移动力保市场份额、而新建的数据网基本空置的情况下,小运营商只有用价格战来抢夺市场份额--竞争将导致行业利润减少,原来“光脚”的联通、电信只要能拿到更大的份额,还有增长空间;份额已无以复加的中移动只有下降的空间。

理由

我们认为目前“反竞争”的结算费监管会逐渐改变:1)在互联互通结算费不能马上大幅降低的情况下,应该允许网内外差别定价--大运营商网内利益大,不敢轻易降价;小运营商网内利益小、ARPU 基数低且网络利用率也低;2)在目前中移动每年结算净收入60 亿元(联通、中电信分别净结出40、20 亿)且还在继续扩大的情况下,先将联通和中电信的结出资费降到4 分钱/分钟;等结算平衡后再逐渐统一降到4 分、2 分、1 分。国际惯例要么是0 结算,要么是结算资费上限管理;所有都允许网内外差别定价。

· 8 年前,当网络成本和实际资费都远高于6 分钱/分钟的互联互通结算费的时候,禁止网内外差别定价是保护小运营商。但现在结算费已远高于网络成本,甚至连实际资费都快降到6 分钱/分钟了,继续禁止网内外差别定价反而保护了大运营商在语音、短信上的既得利益,损害了小运营商以及无线数据业务的发展。例如,每月“500分钟通话、500 条短信”至少要55 元(6 分钱的语音结算费*500 分钟+5 分钱的短信结算费*500 条短信),中国大众用户(目前语音ARPU 不过50 元,可支配月收入2500 元)还有多少富余的购买能力来消费移动数据呢?

·表面禁止,但实际监管操作上却默认10 个以内的网内亲情号(小虚拟网)之内可差别定价;这进一步歧视了小运营商--正如中移动给它客户发的营销短信中说的“10 个人打手机,移动用户8 个半”。假设1 个大家庭10口人,8 个用户在大运营商、2 个用户在小运营商,当这个家庭在考虑参加运营商的亲情号业务时,“2 个人改投大运营商”要比“8 个人改投小运营商”容易得多(尤其是在目前国内不允许移动携号转网的情况下)。中移动用户中参加虚拟网的用户占比已在50%左右,而中电信和联通估计连10%都不到。

我们预计联通和中电信近期就会更为积极地:1)制定入门级数据资费(大众用户一开始愿意用在数据上的消费能力有限,但每月不用到200MB 以上,2G 和3G 的用户感受差异不大;前300-500MB 作为消费习惯的培养应定推广价,超过300-500MB 后再考虑该如何定价);2)推出最大可能范围的“亲情号”,甚至联通和中电信间可以先实行0 结算。参考中移动66 元套餐的内容(如上海66 套餐包含660 分钟本地语音+100MB 全国数据+6 个亲情号码;6 个亲情号共同在网24 个月送1000 元现金),联通、中电信也应该推出针对大众市场的预付费无补贴66 元套餐(如包含660 分钟、500MB 数据以及全国尽可能多的“亲情号”之间语音、短信、数据全免费)。如能得到2 亿这样的用户(网络容量完全支持),即使不考虑未来套餐使用超标带来的额外收入,至少都能有150 亿左右的移动业务利润。

估值

我们预计中移动未来3-5 年将出现5%的年复合净利润下降,目前2012 年12 倍的PE 明显太贵,股价有20%的下跌空间;中电信基本面最为稳定,未来3-5 年20%以上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确定性大,目前2012 年14 倍的PE有吸引力;我们对联通的态度有些转乐观;期待其推出对大众市场有吸引力的资费套餐,提升其网络利用率。

风险

监管不作为可能导致行业竞争格局继续失衡;1-2 年后被迫再次行业重组。

网内外差别定价:“高结算+竞争”必定导致网内外差别定价,监管应允许

·只要网间结算较高,竞争必然导致各种隐性网内外差别定价层出不穷

国内“移动-移动语音互联结算0.06 元/分钟”的规定从2004 年开始执行至今保持不变(2004 年之前移动运营商间基本不结算)。2004 年中国移动平均每分钟平均资费还远高于互联结算费,为0.19 元/分钟(定义见图表1),结算费/平均资费为32%;而且,当时联通和中移动之间的往来话务量还比较平衡,因此0.06 元/分钟的互联结算资费基本没有异议就被接受了。

但到了2011 年,中国移动平均每分钟资费已经降到了0.08 元,互联结算费/平均资费为75%。而且,其实上面这个平均每分钟资费0.08 元的资费已包含了长途、漫游以及一些高端客户的高资费。我们走访一些农村和5、6 线城市,本地的语音资费基本都到了接近6 分钱每分钟的水平,在这些地方互联结算费/平均资费基本达到了将近100%;小运营商基本没有办法发展用户。相对来看,2004 年至今互联结算费实质上“涨价”达130%以上;结算费已经远远超过了互联成本。

在高结算费的限制下,运营商网外资费(即本网用户打至外网用户的资费)的下限就被限制住了;运营商间的资费竞争只能在网内资费(即本网用户打至本网用户的资费)上展开。如果不允许显性的“全面网内外差别定价”(2004年《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通信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问题的通知》),就以隐性的“部分网内外差别定价”(比如各种虚拟网)来代替。

 

·隐性的网内外差别定价已广泛存在,小运营商处于不利地位,差别定价应全面放开

各种“隐性的部分网内外差别定价”的存在,份额小的运营商的处境会更为不利。目前中移动的用户市场份额实际接近80%,中移动自己给用户发的营销短信写道:“10 个人打手机,移动用户8 个半”。举例来说,某个大家庭1 家10 口,8 个用户在大运营商、2 个用户在小运营商,当这个家庭考虑参加运营商的虚拟网、亲情号等业务时,显然“2 个用户改投大运营商”要比“8 个用户改投小运营商”要容易许多(尤其是在目前国内不允许移动号码携号转网的情况下);大运营商更为受益、也非常有动力广泛进行虚拟网、亲情号等“隐性的部分网内外差别定价”。某些省的中移动虚拟网(各种大小VPN 网)的用户渗透率已达到了约40%-60%;一旦用户加入所谓的亲情VPN 网,这些用户都套牢了;甚至在海南和天津的移动号码携号转网试点中,这些用户都不允许转网。小运营商的竞争环境非常艰难。

因此,在当前“结算费较高、竞争必然导致各种网内折扣”的情况下,禁止显性的“网内折扣”,却默认各种隐性的小范围“网内折扣(虚拟网、亲情号)”的存在,明显不利于小运营商。

2007 年~2011 年,中国移动“结算顺差=入网话务/出网话务”的比例分别为104%、113%、124%、133%、136%,中国移动的结算顺差(对应电信联通的结算逆差)快速扩大,大运营商更受益于各种隐性“网内折扣”来吸收网内话务、吸引社会话务群,是运营商间结算不平衡程度扩大的重要原因。

(注意,仅仅是运营商规模差别本身是不会产生结算顺差的--大运营商用户打出话务比例小,但用户数量多;小运营商用户打出话务比例大,但用户数量少。因此,从绝对的结算话务看,结算量应该互相平衡,与简单的规模差距无关。但因为以下这个因素的必然存在(即用户更倾向于打网内的用户;或是“人以群分”或是因为“网内折扣(虚拟网、亲情号)”的存在),导致了大网在结算上越来越占便宜,而且运营商规模差距的因素还会加剧这种不平衡;具体参见附录2“结算流量模型”)。

信产部在2004 年出台的“禁止网内外差别定价”当时为了保护弱小的运营商。但要注意的是,这个保护成立的前提是当时的平均资费相对结算费还比较高,结算费实质上还低于网络成本;运营商在定价上受实际成本的约束,而不是受结算费的约束。而且,当时的小运营商还处于网络建设、投入额高峰期,且当时监管要求网内外同步定价同时还配合了严格的价格监管,并允许小运营商的资费可以低于大运营商10%。

但是当前互联结算费/平均资费已经到了75%(很多地方甚至到了100%),而且那些小运营商的网络已基本建成并空置;再禁止网内外差别定价反而变成了“反竞争、保护大运营商在语音和短信上的既得利益”的措施。由于高结算费的存在,运营商网外的资费降价空间大,只能在网内资费上做文章--“不允许网内外差别定价,却允许各种小规模虚拟网存在”其实就是默认大运营商有效利用这个网内资费的降价空间,但小运营商却无法有效利用这个降价空间。因此,我们认为“网内外差别定价禁令”已经过时,禁令从当初对小运营商的“保护”已经转变为对小运营商的“抑制”,监管应该放开对网内外差别定价的监管。而且,从国际惯例来看(参见附录1),所有定高结算费的国家都允许“网内外差别定价”,来保护小运营商的公平竞争地位,因为大运营商的网内利益大,降价空间不敢太大。小运营商网内收入占比小、ARPU 基数低、网络空置率高;因此在执行“网内定价”上具有更大的折扣余地。例如,中联通目前的网内ARPU 平均仅5 元左右,网络利用率20%左右;它要是推一个“每月20 元、网内免费用”的套餐,中移动是无论如何不敢跟的(移动目前网内ARPU 超过50 元)。因此,全面允许网内外差别定价是有助于行业格局平衡的“公平的”措施。

语音网间结算可考虑非对称化,以平衡格局

由于1)监管对大运营商的“虚拟网”一直默认,中移动用户参加虚拟网的用户占比已在50%左右,中电信和联通估计连10%都不到;2)行业至今不能携号转网,小运营商争取的新用户普遍“打出大于接听(因为大部分接听仍会打到新用户在大网的老号码上)”;3)行业至今不能携号转网,对于“接听大于打出”的高端人群小运营商争取困难,所以小运营商在语音结算中一直处于“逆差”的不利状态,且逆差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中移动每年的结算净收入达到60亿元,中电信和联通净结出分别达到20 亿和40 亿。

为了平衡结算格局,监管可以考虑实施非对称的网间结算。我们建议监管考虑“小幅度的非对称网间结算”来作为平衡格局的政策选项,实施“移动打出0.06 元/每分钟、打入0.04~0.03 元/每分钟”的非对称结算,即将“电信联通至移动的语音/短信结算”相对“移动至电信联通的语音/短信结算”下调30%~50%。如果后续结算格局迈向平衡,则可以取消下调,恢复对称结算。其实,这并不是开先例,对于TD 用户的打出结算,国家早已降到了0.012 元/每分钟。

语音、短信的网间结算费应逐步降低,以促进数据普及

更长远看,虽然较高的网间结算起到了限制语音零售资费降价、维护行业语音业务利润的效果,但过于维护语音业务利润会抑制数据业务的普及。一方面,运营商语音的利润就是消费者的成本,运营商语音业务利润高,消费者语音开支就高,自然影响消费者对数据业务的消费;另一方面,语音利润过于丰厚会引起市场价格系统的扭曲,运营商会过于依靠语音业务,而减缓对数据业务的投资、减缓数据普及。

最有效率的网间结算设置应该是真正反映运营商“互联成本(Interconnection Cost)”,最佳的结算价格应该不高不低就等于“成本”。但我们并不奢望任何机构能算清楚这个“成本”,但至少有两点是明确的:

1)当前的结算费用已经过高;

2)由于技术效率和运营效率的提高,被叫网的每分钟语音业务成本每年都在降低,以分钟计的互联结算费应该每年降低。结算费用逐年降低已是国际行业惯例,根据OECD 组织统计,2004~2011 年OECD 成员国移动结算费年复合降低幅度是14%;根据欧盟统计,2009 年欧盟国家移动结算费相对2008 年平均下降18.4%。

因此,我们建议语音结算费用在当前基础上以某一速度逐年递减,比如降幅和每年的全行业零售资费降幅同步。

来源:中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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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论 更新于:2025-12-19 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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