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3 10:24

叫停“流量不限量”广告,抚州市场监管局约谈移动电信联通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三大通信运营商“流量不限量”广告严重误导消费者行为,31日上午,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抚州移动、抚州联通、抚州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进行了集体约谈,认定三大通信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为虚假广告。三大通信运营商在集体约谈会上积极表态,承诺及时整改,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通信运营商签收责令改正通知书

众多用户“中招”虚假广告

今年以来,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12315平台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抚州移动、抚州联通、抚州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发布的手机“流量不限量”套餐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当消费者受“流量不限量”广告吸引前往营业厅办理“不限量”套餐业务时,三大通信运营商却违背广告承诺,对消费者附加“达量降速”等限制条件。消费者投诉反映,三大通信运营商提供的手机流量服务在当月流量使用达到20GB或40GB后,手机出现视频卡顿、图像非常缓慢、不能正常传输文件和视频等无法正常上网的现象。消费者要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从严查处三大运营商的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8月24日至27日,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各县区局开展行动,调查统计辖区内2018年以来三大通信运营商发布含有“流量不限量”内容商业广告的情况。

经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明,2017年7月以来,我市三大通信运营商分别推出手机“流量不限量”套餐业务,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户外招牌、微信、互联网、店堂等媒介、场所发布了一系列含有“流量不限量”内容的广告。

▲约谈会现场

抚州电信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主要内容为:“全民大升级,全国流量不限量”“全家全国流量不限量”等。然而,该公司在实际办理“流量不限量”套餐时,通过格式合同强行对消费者进行以下限制:“当月累计手机上网流量达到40GB后上网速率将实行达量降速,次月自动恢复”。

抚州移动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主要内容为:“全国流量、语音、短信全不限量”等。该公司对消费者的限制为“当月流量使用达到40GB后,上网速率将降至最高1Mbps,次月恢复正常网速”等。

抚州联通发布的广告主要内容为:“全国流量不限量”等。该公司对消费者的限制为“每月前40GB提供4G网速,超过40GB后会降至1Mbps,次月自动恢复”等。

调查证实,抚州三大通信运营商共办理“流量不限量”套餐各档用户合计16061人,少数用户当月流量使用达到一定阈值被采取相关限制措施。

(网络图)

今年6月以来,各大通信运营商采取了部分措施,规范不限量套餐宣传行为,如电信公司新加了“不限流量、达量限速”的稍大字体广告宣传语,并标注“不同档位套餐流量超出当月相应阈值自动限速”等;移动公司采用了不限流量、达量限速,但不收取用户套餐外流量费用,并在媒介宣传材料中明示“达量限速”等条款。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后,该公司针对“流量不限量”广告内容进行自查整改,撤除“流量不限量”公交站台广告2座,撤除厅店“流量不限量”海报、单页、吊旗等,下架抚州移动官微“流量不限量”相关宣传软文。抚州联通公司也采取了措施开展整改。

限速后只可简单浏览页面

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认为,抚州三大通信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业务广告,其允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如移动公司在宣传单页上标注了“不限流量、达量降速”“套餐内流量用尽后国内上网限速不高于1Mbps,恢复网速次月月初”等字样,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宣传内容及格式合同类似。但是网速从几十到100Mbps降至1Mbps以后,最多只可简单浏览页面,上网速度缓慢甚至不能打开网页内容,有时图片都难以加载,用户体验极差。与降速前相比,用户在相同的单位时间内,降速后使用的流量远远低于降速前使用的流量,降速的实质是变相限制了用户的流量。移动公司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对用户每个月的流量使用作了一个最高的限制,这与当事人允诺的“流量不限量”明显不符。

▲约谈会现场

同时,广告宣传构成严重误导,大字体强调“不限量”,小字体标注“达量降速”,三大通信运营商的广告宣传对用户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的影响。如电信公司虽然新加了“不限流量、达量限速”的稍大字体广告宣传语,并标注“不同档位套餐流量超出当月相应阈值自动限速”等广告语,在大标题和主内容上,都是突出“流量不限量”,容易让人引发错误的联想;在效果上,在宣传单页上用大字体突出标注“流量不限量套餐”,而用相对小得多的字体标注“达量后限速到1Mbps速率,只限速一次”等附加条件,这种做法有明显误导消费的主观故意,实际上也确实造成了误导用户的客观后果。不论是从广告语内容本身还是从广告宣传单页的设计排版看,电信公司这种“流量不限量”的广告宣传,都容易导致用户误以为流量真的没有限制,从而作出不符合真实意愿的购买选择。其它两家情形基本相同。

(网络图)

通信运营商表态将积极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认为,三大通信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消费误导,属于虚假广告。

在抚州三大通信运营商集体约谈会上,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三大通信运营商发布“流量不限量”广告的调查、定性及处理情况予以了通报,下发了“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通知书”,要求三大通信运营商限期停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扎实进行整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大通信运营商在集体约谈会上进行了积极表态,并承诺切实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包括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撤除清理虚假广告、优化相关宣传内容、要求销售客服渠道对资费详情进行清晰表达等,以杜绝虚假广告再次发生。

▲“责令改正通知书”

据悉,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视三大通信运营商的认识态度和整改到位情况,依法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作者:抚州发布   来源:抚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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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论 更新于:2024-3-29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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