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3-11 11:21

加强个人信息搜集行为治理保护公民隐私安全 访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移动总经理魏明

今年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移动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魏明对此十分赞同,深有感触。他表示,个人信息大量被非法收集、滥用,甚至违法使用,严重侵害了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他建议,加大对App“越界”收集信息行为的治理力度,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魏明表示,一些App “越界”收集甚至非法窃取用户信息,令人防不胜防,公民个人几乎成了“透明人”;有些App服务“绑架”信息收集条款,如果不同意就无法使用。“App滥用权限,不止有垃圾短信的危害,有些甚至直接获取用户的私密信息,个人信息大量被非法收集、滥用,甚至违法使用,严重侵害了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魏明说。

除了App“越权”外,魏明表示,通过其他途径越界收集个人信息、滥用个人信息的案例也不胜枚举。

分析以上问题,魏明认为有四点原因。一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尚无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中,且过于原则、简单,缺乏可操作性,不足以对个人信息进行全面保护。二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不完善。个人信息的收集原则、范围、方式界定不明确,一些App滥用信息收集权限。三是个人信息监管机构缺位。我国还没有个人信息资源管理的专门机构,无法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管。此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魏明建议,加快制定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从多个层面作出科学、全面规定。这些层面一是涉及个人信息概念与范围、信息资源主管部门、监管机制、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二是涉及个人信息收集主体、收集范围、收集程序、告知义务;三是涉及个人信息的储存与使用、更改程序、共享程序;四是涉及执法程序、执法手段、行业自律机制、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

对于遏制App“越界”的问题,魏明建议,立法和执法“双管齐下”。

在立法层面,尽快出台统一、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做全面、细致的界定。一是细化个人信息收集的原则、范围和方式。例如,明示要收集的信息及用途,并且不得以拒绝为其服务的形式要求用户选择同意等。二是明确细则约束App越界行为,禁止经营主体取得与自身业务没有关联性的信息授权,一事一授权,授权用途必须明确具体。三是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责任,确保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有完善的救济途径。

在执法层面,魏明建议,一是加强对App信息收集问题的执法,采取联合执法方式,避免互相推诿,对媒体曝光的信息安全事件要及时查处并公布结果及整改情况,接受监督。二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广泛进行App相关信息保护知识的传播,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作者:王乐   来源: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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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论 更新于:2024-3-28 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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