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6-13 14:46

联电遭重罚坚称无罪上诉 大陆存储业需警惕遭进一步打击

昨日晚间,台湾地区法院就联电涉美光商业机密一案宣布判决结果,联电三名员工遭到判刑并处以罚金,联电被判罚金1亿新台币。联电表示并未违反营业秘密法,将依法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

分析人士指出,中美贸易战背景下,台湾受美方压力,不惜对本土龙头企业施以重罚,该判决结果将对联电大陆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也将为未来台湾企业同大陆合作蒙上阴影。更重要的是,大陆存储产业已被“盯上”,未来需警惕遭遇进一步打击的可能。

联电坚称无罪将提起上诉

2017年9月,台中地检署以违反营业秘密法等罪名起诉何建廷、王永铭,以及联电协理戎乐天三人以及联电。经2年9个月审理,昨日下午宣判,合议庭判决3人有罪,联电被判处罚金新台币1亿元。

起诉书指出,联电于2016年1月间,与大陆福建省晋华电路有限公司洽谈,双方协议进行32纳米DRAM及32S纳米DRAM相关制程技术开发。

同年1月间,联电在台南市科学园区成立新事业发展中心,招募原在台湾美光公司任职的何男、王男,由联电的戎男担任协理。

起诉书认为,两位前美光员工在加入联电时,携带美光公司关于DRAM晶圆制造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该技术最终用于帮助晋华进行DRAM量产工作,构成商业泄密。

联电在回应判决中表示,本次DRAM制程技术之研发,乃投审会事先核准之专案,并为联电以自有技术为出发点,由三百多位工程师组成的研发团队(其中多数为联电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通力合作,耗时超过二年自主开发DRAM制程,且保留相关研发纪录,除工程师努力外,联电多年累积的研发经验及传承,更是驱动开发的中流砥柱。

联电强调并未违反营业秘密法,并将依法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在上诉审中,联电将提出本案调查及审理过程中诸多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议之处,譬如侦讯过程中有不当诱导讯问;对联电有利的陈述未能详实记载于调查笔录中;电磁及其他证据在鉴识上不符规定等等。联电坚信上诉法院若能依法并公正审酌本案证据,必能证明联电并未违反营业秘密法。

晋华DRAM项目曾因专利战而搁浅

此次案件,涉及美光与联电、晋华三者之间的纠纷。

2016年5月,联电公布与福建晋华的合作协议,受其委托开发DRAM技术,开发出的DRAM技术成果,将由双方共同拥有,晋华在晋江12吋晶圆厂生产DRAM产品。

由于DRAM先进制程研发对人才有着迫切需求,且晋华厂房设备尚未就绪,联电先将DRAM研发团队和试产线设在台湾南科。因此有不少包括华亚科、瑞晶在内的美光旗下员工跳槽至联电,这让美光感到非常紧张。

随后,在美光的举报之下,2017年9月,台中地检署起诉美光科技公司离职员工、联电在同晋华合作一事上违反营业秘密法。同年12月,美光还在美国加州联邦法庭提起民事诉讼,状告联电及晋华窃取其商业机密。

作为回应,2018年1月,联电和晋华在福州中院分别提起诉讼,控告美光在DRAM及固态硬盘(SSD)等存储产品涉嫌侵害联电大陆公司专利。

2018年7月,福州中院裁定美光半导体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进口十余款Crucial英睿达固态硬盘、内存条及相关芯片,并删除其网站中关于上述产品的宣传广告、购买链接等信息。同时裁定美光半导体(西安)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进口数款内存条产品。

2018年10月底,美国商务部将晋华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当时正值晋华进入量产冲刺的关键环节,禁令导致多家美国关键设备、材料供应商停止了与晋华的合作,最终晋华DRAM项目不得不暂时搁浅。

大陆存储业需警惕遭进一步打击

联电与美光一案背后,是美光对于大陆半导体存储产业打压的意图,而联电在其过程中不仅因“助力”受到波及,也因同大陆方面的合作密切遭遇台湾监管机构的“训诫”。

DRAM作为高度垄断的产业,三星、海力士、美光几乎统治了90%以上的市场,美光所占的份额最小,约为20%左右。因此,中国大陆存储产业的崛起,受到威胁和冲击最大的便是美光。而近年来的中美贸易战,台美关系,又给美光以专利战、诉讼战为名打压中国半导体产业提供了外部环境。

正是得益于联电的帮助,晋华DRAM项目得以较快进展,这触碰到了美光敏感的神经,在半导体存储领域,利用垄断地位对于新进入者打压的案例并不少见。就连美光自己,也因为前英特尔的员工跳槽到美光后,遭到英特尔起诉盗取商业机密。

半导体产业人才流动频繁,因此而产生的商业机密泄露诉讼越来越成为企业之间为打击竞争对手的武器。存储巨头们在专利方面垒起了很高的护城河,很多专利更是无法绕开,这给大陆的存储产业发展带来了很大挑战。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分析人士指出,这些存储巨头时刻在紧盯大陆存储产业的动向,一旦有产品问世或处于量产关键环节之时,便施以专利诉讼等手段进行打压,致使企业前期投入的巨大成本功亏一篑。

晋华事件应该给大陆的存储产业敲响警钟,接下来可能还会有中国的存储企业被“盯上”,这将对企业的技术积累,专利储备以及合规方面等综合性的能力提出严峻考验。

而对于联电而言,此次判决也为其强化同大陆企业的合作蒙上阴影。

实际上,联电作为于20年前便最早与大陆开展合作的企业,屡遭台湾监管部门的打压。2001年,和舰科技在苏州成立,联电曾给予和舰技术、人力方面的协助,但却被认为因避开监管而遭到台湾地区主管部门的审查,2005年,联电还曾遭遇台湾监管部门大规模突击盘查以寻找相关证据。

对于同大陆企业的深度“互动”,台湾当局一直都十分警惕。此次联电遭遇重罚,台湾监管机构希望以此对试图加深与大陆合作的本土企业进行警告。有分析人士认为,在美国方面的的压力之下,台湾当局做出了并不利于台湾本土企业的判决,这将为台湾半导体企业进一步加强同大陆之间的合作带来挑战。(校对/Humphrey)

作者:张轶群   来源:集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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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论 更新于:2024-4-21 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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